近日来,某电影导演在央视的访谈节目中提到:上个世纪九十年代,他在拍摄中国某部影片时,“为了让表演显得更加的真实”,把“一只训练有素、屡次立功的军犬”炸成了碎片。这个消息在网上曝光以后,该导演受到了网友们的普遍批评。网友们敬畏生命的意识更加衬托出这位导演乃至中国电影界的欠缺。
为了追求表演的真实性而把警犬炸曾碎片,这个“艺术事件”使我想起网络上流传的一系列虐待动物的照片和视频。从虐猫事件、火烧流浪狗、炸碎军犬,种种残害生命的行为大白于天下。其情节之残酷,曾经让我对人这个物种感到失望。富有讽刺意味的是,面对这种冷酷的行为,现有的法律竟然没有制止的权利。警方在接到公众的举报后,也只能对肇事者进行道德谴责——中国目前还没有对动物福利进行立法。迄今为止,虐待事件的肇事者所受到的惩罚仅仅来自行政和道德层面。冷酷的现实迫使我们不能不从良心的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,再次寻求为动物福利立法的可能途径。
记得前段时间,曾有人呼吁为动物福利立法,后终因支持者稀而不了了之。在不少中国人看来,现在最要紧的是解决人的问题。在人的基本问题还未解决之前,谈论动物福利问题似乎过于奢侈了。持这类观点的人尽管理直气壮,但支撑他们的实际上是单面的人道主义伦理学。在他们看来,世界上只有人是宝贵的,其它生命不过是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。事实上,人和动物都是世界的成员,我们怎样对待动物,就会怎样对待人,这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。在西方开始关注动物福利问题的19世纪末,西方社会尚没有实现普遍的人际平等,有色人种、妇女、劳工阶层的地位均相对低下。正是在动物福利获得法律保护的20世纪,西方全面完成了人的解放进程,因此,人类内部的解放和人对动物的解放大体上是同步进行的。反观缺乏动物福利法案的中国,我们会发现歧视性的话语和行为(如地域歧视、年龄歧视、阶层歧视、职业歧视)仍在这片土地上广为流行,保护人本身权利的法律依然有待健全。所以,动物保护和人的解放之间并非毫不相干。二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互为因果的。
在英国,法院曾对一起虐猫事件的处理。当事人仅仅因为对所收养的猫照顾不周就被法院传唤,不得不到社区进行义务劳动。在肇事人公开向社会道歉之后,人们的谴责之声才告平息。中国的虐猫事件已经达到了剥夺动物生命的程度,远比英国的同类事件严重,却被定性为道德事件而非法律事件,这已经足够让我们省思了。无论是对于人,还是对于其它生命,最有效的保护都来自法律。为了保护生命的权利和福祉,我们不能不真诚地呼吁中国尽快为动物福利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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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导演在CCTV中大言不惭的解说炸死军犬的相关视频点这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