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来的版友希望你们认真看下相关版面规定,
不要盲目发帖,如删了你们的帖子 请不要找我
1.不得发布太过色情、暴力、恐怖的帖子一经发现给予清除,再次发现给予删除
2.不得冒充Q吧人员或官方人员才能发布的帖子。
3 给自己回的帖子 (沙发 也就是顶楼)删
4.不要回复拉圾,发现删除。
5.不得发带血腥,以及火星字体类型的文章一经发现给予清除,在次发现给予删除。
声明:积分跟点亮Q吧无关!请不要发水帖.谢谢! 有事,请直接找本人。
本版主不清楚之前是否有这些标准,既然本人接手这个版本了,就按照这些标准来实行制度,
希望大家给予理解与支持,并给予我意见或见意,谢谢!
本Q吧近期打击典型:
发表以下类别的帖子将被删除,发表者全Q吧平台黑名单处理!
A.点亮图标
解释1:大量转载官方点亮说明。
解释2:大量发表腾讯业务的点亮方法。
解释3:大量发表询问如何点亮的帖子
解释4:发表非官方点亮说明的虚假信息。
解释5:发表非官方腾讯其他业务的点亮说明的虚假信息。
B. 恶意重复发帖
C. 一般广告贴
D. 辱骂粗口帖
E. 无实际内容的帖
F. 蓄意灌水贴
发表以下类别的帖子将被删除,发表者全Q吧永久平台黑名单处理!
A.欺诈性的广告贴(包括买/卖号帖子、免费刷QQ太阳等级)
B.带有反动政治色彩的帖子
C.色情帖、色情广告
对于发生以下情况的Q吧,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
A.吧内含有违法内容,吧主纵容鼓励违法内容,直接关闭处理
B.Q吧官方认为主题意识不良的吧,警告其限期整改;整改不力者,关闭处理
C.吧主纵容鼓励灌水的吧,警告其限期整改;整改不力者,关闭处理
D.吧主管理不善,吧内含有大量灌水、色情、广告内容,警告其限期整改;整改不力者,关闭处理
打击对象:
图形类
血腥类:
媽Ы她親ωǒ (395458226) 于 2008-03-30 22:32:5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媽Ы她親ωǒ (395458226) 于 2008-03-30 22:34:19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媽Ы她親ωǒ (395458226) 于 2008-04-25 13:15:46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