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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两会在金融危机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召开,显得颇不寻常。可以预见,会上的热点将层出不穷,如何保增长、促就业、顾民生、求稳定势必成为代表、委员和网民关注的焦点。为及时传达百姓声音,反映网上民意,本网从3月3日起开设“网友参会”栏目,紧跟热点,关注民生,评经论政,建言献策,敬请广大网友关注和参与。

   据媒体报道,全国政协委员倪萍3月3日表示应从法律上和行政上采取手段,立法封杀“山寨现象”,同时从舆论上给予制止。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则认为应对“山寨现象”给予包容。

  “山寨现象”始自“山寨手机”,经过媒体几年的热炒,,现正有愈演愈烈之势,各种版本的“山寨”层出不穷,连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都有了“山寨”版。

  但仔细想想, “山寨现象”与其说是一种文化,不如说是一个词汇。可不是吗?如果把“山寨手机”称作“仿冒机”或“黑手机”,那早在山寨一词出现前N年就有了。其他的如“啃得鸡”、“李明LI-MING”、“必胜糊”之类的山寨品牌,十几年前好象也有过。“山寨”版春节联欢晚会就更有意思了,凡是非中央电视台办的春晚几乎都可以冠上这一雅号。

  “山寨现象”不能一味视之以假冒伪劣的代名词,很多其实只是草根阶层的恶搞,以求博众人一笑,对这种搞笑“山寨”大可不必上纲上线。而很多“山寨产品”,其实也是合法商品,只是因为标新立异或是与知名商品有所相似而给冠上山寨之名。即使是“山寨手机”之类的仿冒产品,也并非完全照搬照抄,还是有其独创性的,虽然不值得鼓励,但也不必一棒打杀。

  其实,“山寨产品”并非无法律规范,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、产品质量法、专利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都有相关规定,只要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执法,倪萍深恶痛绝的盗版"山寨"是完全可以根治的。完全不必针对“山寨现象”另行立法,否则有可能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和法律冲突,完全是多此一举。至于“山寨”版春节联欢晚会,无论怎么看都不违法,除非对方以中央电视台的名义对外宣传,当然就更无法封杀了。

  山寨文化的盛行更多是反映出主流文化的不足,如果能加以合理引导,也不失为对主流文化的有益补充。宽容看待山寨,也就是宽容创新和变革,这也是一个泱泱大国应有的心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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